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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14字体大小:

 

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2018年2月11日,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对“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施工单位-无锡雪浪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监理单位-山东利源康赛环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金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代表和5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及环保执行情况的介绍和山东金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位于郓城县垃圾填埋场内。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焚烧生活垃圾1200t,年产蒸汽量76640万t/a,最大年发电量为144×106kw·h;建设主体工程主要由垃圾接收及贮运系统(卸料大厅、垃圾储坑等)、焚烧系统(2×600t/d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间)、余热利用系统(2台4.0MPa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1台18MW的纯凝式汽轮机+1台20MW发电机)、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组成;辅助工程为空压机房、除盐水制备车间、石灰浆制备间、活性炭间系统、飞灰稳定固化车间、垃圾运输系统等;公用工程为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为污水处理站、监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垃圾填埋场依托现有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12月,企业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3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4]31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11月30日,郓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准其试生产。

截止到目前,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57215.88万元,环保投资14320,占总投资的25.03%实际总投资50761.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75万元,占总投资的29.8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由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承建的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验收核查,本工程较环评及环评批复有如下变化:

1.焚烧炉烟囱内径由2.5m变更为2.3m。焚烧炉脱硝剂由尿素变更为氨水。

2.“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等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新建)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然后排至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酸碱废水与循环冷却水降温后全部回用”。变更为“渗滤液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及其他废水经管道进入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炉渣经收集后运至鄄城县垃圾填埋场变更为炉渣委托郓城绿富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炉渣进行综合利用。

4.原计划设置500m3的消防水池变更为2000m3的工业及消防水池。

5.现场增设了多种仓库及化学原料储罐,符合应急措施中分类存放,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减小环境风险的措施。

6.新建一座事故水池,位于调节池的西部,容积为500m³,氨水储罐旁边新建一座100m³事故水池,属于减小环境风险的措施。

7.新建危废暂存间,位于渗滤液处理站旁边,完善危废处置单元,减小环境风险。

8.渗滤液处理站新增加一根5m高的火炬,将污水站产生的沼气燃烧排放。企业采用成熟的沼气收集燃烧工艺,减小了沼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9.与环评总平面图相比,项目在污水综合处理池的东侧新增设了飞灰固化晾晒棚;拆除了原有的变配电室渗沥液调节池及渗滤液处理站;于原渗沥液调节池附近建设了员工宿舍和食堂等。属于新增办公生活配套建筑,完善飞灰处置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重大变更清单,验收工作组认为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1.垃圾渗滤液:本项目渗滤液主要来源于焚烧工程垃圾仓的渗滤液及原有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主要成分为CODCrSS、NH3-N、重金属等。

2.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和化验室废水。

3.生产废水:主要为化水车间产生的废水(经中和后部分回用于出渣用水);循环水排污水(部分回用,经部分降温后去飞灰固化工段,部分经降温后外排),该排水属于清净下水;冲洗废水(包括卸料区和车辆冲洗废水)。

上述废水中,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经过导排系统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UASB+反硝化池+硝化池+气提式超滤+纳滤+反渗透”,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达250t/d)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水由污水管道运送至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1.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酸性气体(HCl、HF、CO、SO2NOx等)、重金属(Hg、Pb、Cd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等。焚烧废气经“SNCR系统+旋转喷雾反应塔+干粉喷射器+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方法组合进行烟气净化,然后通过一根内径为2.3m、高为100m的烟囱排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储池等采取加盖等封闭措施,将其恶臭气体导出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无组织恶臭主要来自卸料大厅、垃圾储坑。主厂房卸料大厅、储坑均设置风机的吸风口,风机从大厅、储坑内抽取空气至焚烧炉使用,在设备停炉检修时,可引至活性炭除臭装置。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由焚烧工程的焚烧炉、余热锅炉、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污水处理区的固定声源组成。项目采用降噪措施如下:

1.主要设备防噪措施

①首先从源头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引风机装设置了隔音保温层,在汽机外壳装设置了隔音罩;

③余热锅炉排汽口和安全阀以及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消音器;

④风管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并设置补偿节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

2.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

①控制室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振平顶、减振内壁和减振地板;

②焚烧炉、余热锅炉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

③ 在管道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厂区总布置中的防噪措施

① 在厂区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噪声源集中布置,远离办公区;

② 空压机房等噪声级高的设备所在车间单独布置。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焚烧炉燃烧产生的炉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非正常工况下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污水处理站污泥年产生量约489.1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3.3t/a,直接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炉渣年产生量167000吨,506t/d,运至郓城绿富域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飞灰年产生量约15800吨,47.8t/d;烟气净化产生的飞灰经螺旋出灰机输送至混合搅拌系统进行搅拌混合,并按比例均匀加入水泥、水和少量以Al2(SO4)3为主要成分的化学药剂,混合后的物料输送至吨袋,飞灰和飞灰稳定化产物的输送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防止飞灰扩散至系统外界,吨袋装满后运送至飞灰晾晒棚稳定固化后依托现有填埋场填埋;污水站运行过程中会替换下活性炭及各类膜,机械作业时会有废矿物油产生,其中废活性炭2t/a,废矿物油0.5t/a,废膜0.2t/a。企业将这类危险废物收集暂时存放在危废间内,并与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回收协议,妥善处理。

(五)环境管理落实情况

  1.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调查情况

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确定以垃圾仓为圆点的500m卫生防护距离。经验收调查核实,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工程新建5座地下水监测井;新建一座事故水池,位于调节池的西部,容积为500m3,氨水储罐旁边新建一座100m3事故水池。

    另外,企业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报警仪;企业在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了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护目镜、活性炭口罩等防护器材。

    3. 规范排污口及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设置了规范的采样口、采样平台和标识。

   企业在烟囱35m平台处建设并运行了废气在线监测装置。该装置已经县监测站比对完毕,并在市环保局备案。

    4.厂区绿化

    企业对厂区空地进行了绿化,主要种植了垂柳、冬青、松柏等绿化植物。

    5.环境监测计划落实

企业建设了实验室,负责厂内各污染项目监测工作及监测数据的统计工作。

6. 环境监理工作落实

企业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单位-山东利源康赛环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结论表明企业在项目建设及试生产阶段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及“三同时”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的负荷在94-100%,发电负荷在87.4-97.9%,能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出水pH值范围为7.03-7.12,各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CODCr41.5mg/L、BOD5 7.15mg/L、氨氮1.07mg/L、SS 7.75mg/L、石油类0.025mg/L、总氮1.87 mg/L、总磷0.032mg/L、硝酸盐7.25,汞、镉、铅、铜、铬、砷、锌、六价铬均未检出。上述指标均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限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污口生活污水pH值范围为7.26-7.44,各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CODCr135mg/L、BOD5 33.2mg/L、氨氮13.15mg/L、SS 69.2mg/L、总氮22 mg/L、总磷3.2mg/L、动植物油0.32mg/L、溶解性总固体1881mg/L,均满足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焚烧炉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烟气黑度<1、烟尘4.5mg/m3SO232.6mg/m3NOX66.5mg/m3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HCl最大值为 13.24mg/m3HF最大值为2.60mg/m3,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类最大值为0.0038 TEQ ng/m3<0.1 TEQng/m3

2#焚烧炉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烟气黑度<1、烟尘4.6mg/m3SO215.2mg/m3NOX64.8mg/m3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HCl最大值为 12.71mg/m3HF最大值为2.45mg/m3,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类最大值为0.0096TEQ ng/m3<0.1TEQng/m3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除臭装置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两天最大值分别为恶臭浓度19、硫化氢0.122mg/m3,氨1.07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36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最大浓度值为0.09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值为0.005mg/m3,臭气最大浓度值为18,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8.3~53.6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5.9~49.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的飞灰含水率、浸出液各个指标的监测结果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

 5.土壤

本项目各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在验收工况条件下,按照环评设计运行时间,SO2NOX的排放总量能够满足其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各重金属排放总量能够满足其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各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率为:SS99.8%,氨氮99.9%,CODcr99.8%。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1#焚烧炉烟尘的去除效率达到99.9%,SO2的去除效率达到93.6%,NOX的去除效率能够达到52.7%,HCl的去除效率达到60.2%,HF的去除效率达到73.5%,二噁英的去除效率达到99.3%。

2#焚烧炉烟尘的去除效率能够达到99.9%,SO2的去除效率能够达到96.9%,NOX的去除效率达到50.7%,HCl的去除效率达到57.6%,HF的去除效率达到77.7%,二噁英的去除效率达到97.7%。

 

    五、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主体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总体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建成,无重大变动,具备正常运行条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批复的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无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要求与建议

1.加强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确保垃圾运输车辆上料通道自动快开关门正常使用;加强垃圾仓等设施负压控制,确保恶臭气体不外溢。进一步加强飞灰鳌和后的转运、成型等环节扬尘控制。

2.对生产装置区、垃圾储坑、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池等重点防渗区加强监控,确保不污染地下水。

3.加强自主环境监测能力,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并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4.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5.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七、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        2018年2月14日——2018年3月13日

2、本地环保部门

       郓城县环保局                   话:05306522552

3、建设单位

   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电话:05306477732

4、公开网址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syep.com/

 

                                       

 

                                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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